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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A
- 細胞分裂與減數分裂
https://youtu.be/y2-1qy2W4_8 - 細胞分裂(即有絲分裂) - (弗萊明)
https://youtu.be/nAQtapQy6iA
Flemming教授 (1843-1905)為首位針對染色體於細胞分裂時之行為進行系統性觀察與描述的科學家,同時也確立「有絲分裂」 (mitosis) 和「染色質」(chromatin) 等用詞。 - 減數分裂- (貝內登)
https://youtu.be/uRVTJQk0X74
1876年"赫特維希"在海膽的卵細胞中發現並敘述「減數分裂」。在1883年,比利時動物學家貝內登則在蛔蟲卵中針對染色體的濃度給予更多描述。1890年魏斯曼則指出,若要在演化的過程中,要維持細胞中染色體數量,則有必要將"雙套染色體"的體細胞變成"單套染色體"的生殖細胞。 - 科學史 染色體與遺傳學說 - (洒吞)
https://youtu.be/88prNPDKC-E
1902 年,美國洒吞(Sutton)及德國 巴夫來(Boveri)提出。 內容: (1)孟德爾所描述的遺傳基因,應該位於染色體上。 (2)等位基因分別位於成對的同源染色體上。 (3)一對染色體上必定有一對以上的基因。 (4)位於同一染色體上的許多基因,減數分裂時,不會發生自由分離及組合的現象。
Part B
- 演化論-物競天擇 - (達爾文)
https://youtu.be/i245vZr4pH0
達爾文在1838年得出他對物種演化的看法--自然選擇理論(天擇說、自然淘汰)。由於這類思想在當時被視為異端,因此他一開始只對親近的朋友透露這些想法,並持續進行進一步的研究,以應付可能遭遇的反對。到了1858年,華萊士寄給他一篇含有相似理論的論文,促使達爾文決定與其共同發表這項理論。 - 遺傳因子的顯隱性-(孟德爾)
https://youtu.be/6mieqSq7SNY
1866年孟德爾發表遺傳法則,起初沒有受到太大的重視,直到1900年才被重新發現。奠定了現代遺傳學的基礎。詳點我
(一)首先,他提出了遺傳因子的概念,假設每個性狀都是由成對的遺傳因子所控制的。
(二)控制一個性狀的遺傳因子有兩種不同的形式,分為顯性和隱性。顯性因子比較強勢。個體只要帶有一個顯性因子,就會表現出那個顯性特徵。
(三)只有同時具備兩個隱性因子時,隱性特徵才能表現出來。
舉例來說,決定豌豆種皮圓皺的遺傳因子有A和a兩種形式,其中A是顯性的因子,a是隱性的因子。帶有AA或Aa的個體,種子的形狀都是圓的,只有帶aa的個體種子的形狀才是皺的。 - 統計與遺傳- (孟德爾)
https://youtu.be/jVPOg1fX9m0
親代之間進行雜交產生子代的過程,首先會產生配子(精或卵)。配子形成的過程中,成對的兩個遺傳因子會分開到不同的配子中。詳點我
[圖來自 生物資訊實驗室] - 遺傳物質的變異與遺傳-(摩根)
https://youtu.be/yAHp96U0sxw
他透過著名的「果蠅(Drosophila melanogaster)實驗」,證明並發展了孟德爾遺傳學理論。他認為染色體是性狀傳遞機制的物質基礎,而基因是組成染色體的遺傳單位,基因的突變會導致生物體遺傳特性發生變化,由於此研究成果,摩根於1933年獲得了諾貝爾生理醫學獎。
摩根提出了:「一條染色體上有許多控制性狀的遺傳因子(後稱為基因)」,解答了「為何染色體數量有限但性狀卻極多」這個長久以來的疑問。後代也因此以染色體為主要研究對象物,並發現了DNA和基因的構造。此外摩根也運用了突變的理論,補充說明了達爾文演化論(天擇說)的不足之處。